出版常识

关于国际标准书号和香港书号的正规性

 
    国内书号与香港书号或者其他国家的书号,都属于国际书号,国际标准书号的英文全称为InternationalStandardBookNumber,简称ISBN。总管国际标准书号的机构是设在德国柏林国立普鲁士文化遗产图书馆(StaatsbibliothekzuBerlin-PreußischerKulturbesitz)的国际标准书号管理局(InternationalISBNAgency)。该机构的主要工作之一是向下一级地区机构分配地区号码。
  
  香港的书号是国际标准书号管理局分配给香港地区的国际标准书号,前三位数为国家和地区代码<2004年以前香港地区为962,2004年后改为988>,是由港府相关部门分配给相关出版单位的合法书号,图书出版后在港府相关部门及图书馆登记备案,是合法的、被国际社会认可的。如果香港书号出版的书没有在内地办理手续,在主渠道发行受到限制,但在香港地区和海外可以公开发行。
  
  香港实行的是行政自治制度,出版业也未纳入大陆新闻出版署管理,但是香港出版业机制灵活、程序快捷,所出图书在海外能够产生影响,与国内出版机构门坎高、价格贵、关卡多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因此国内众多的学者、作家、艺术家要求用香港书号出版自己的著作。国内新闻出版部门为了减小香港书号对大陆出版业的冲击,采取限制未办理图书进口手续的香港出版物在内地发行的政策。香港书号如果需要在内地新华书店公开发行,则需要在内地新闻出版部门备案,然后在香港印刷或由当地出版部门指定在国内有境外书刊印刷资质的企业进行印刷,印刷完毕后,全部一次性运往香港,然后通过中国图书进出口公司从海关进口,进入内地。这样手续完备后的图书就可以在国内新华书店和其它各大书店公开发行。
  
  由于如此操作手续很烦琐,而且成本也非常高,对于一般作者来说完全没有必要。但是申请香港号价格很低,与国内书号动辄上万元的天价相比,它只收取一两千元编审费就可以了。所以现在很多作者都是这么使用香港号的:申请了香港书号,自己在国内联系印刷厂印刷,然后内部交流、赠送或小范围消化掉,并不上市场公开发行,没有什么社会影响。一般也就没有人去追究了。但这样做只是作者个人行为,与香港出版社无关。
  
  至于能否评职称和作为文艺成果申请加入文艺家协会,则要因地、因人而异。以前很多地方是认可的。由于近年来新闻出版部门对香港书号采取限制政策,规定不能用来评职称,很多地方也开始要求高了。但是,国内新闻出版部门对各行业职称评定没有管理和约束权力,一些地方或行业仍然认可香港书号。因为正规的香港号起码在海外是合法的,是公开出版物。而且无论是香港还是大陆书号出版的图书,其文学和学术价值是没有区别的,所以,在一些地区、高等院校、行业内或是学术领域还是认可的。由于用规范的香港书号出版的文艺作品大多数具有很高的艺术水平,所以目前国内大多数省市文艺家协会都把香港书号出版的文艺作品作为加入文艺家协会的条件。



  严格意义上说并没有国内书号和香港书号的称谓,统一正确的称谓应是国际标准书号ISBN,简称国际书号。国际标准书号(InternationalStandardBookNumber)简称ISBN,是国际通用的图书或独立的出版物(除定期出版的期刊)代码。出版社可以通过国际标准书号清晰的辨认所有非期刊书籍。一个国际标准书号只有一个或一份相应的出版物与之对应。
  国际标准书号由13位数字组成。前三位数字代表图书,中间的9个数字分为三组,分别表示组号、出版社号和书序号,最后一个数字是校验码。
 
  书号批复单位的区别:
  A.国内书号是由中央政府单位新闻出版总署批复的。一般流程是国内出版社向新闻出版总署申报选题,对作者的书稿层层审核后,方能将书号批复给出版社。
  B.香港书号是由香港政府单位香港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批复的。一般流程是香港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先将书号批复给香港出版社,香港出版社将书号按照一一对应的原则(即一个书号对应一本书籍)将书号配发给事先申请书号的作者使用来出版图书,图书出版后作者将出版的其中5—10本图书送给出版社,由出版社向香港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提出书籍备案的请求,香港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完成图书出版在册登记的书号备案手续。
  适用地区:严格意义上讲国内书号适合我国大陆地区使用,香港书号适合香港地区来使用。
  
  香港书号在国内合法吗
  
  中国标准书号是国际标准书号(InternationalStandardBookNumber,简称ISBN)系统的组成部分。ISBN系统创建于1970年,它是国际出版业和图书贸易通用的标识编码系统。一个ISBN唯一标识一部在制作、销售和发行中的专题出版物。ISBN系统旨在为出版单位、发行商、图书馆和其他机构编目和订购系统提供有关出版物的关键数据,同时它也为出版者名录和即将出版的出版物目录收集数据,ISBN的应用还有利于版权的管理以及对出版业销售数据的监测。新版《中国标准书号》2007年1月1日起实施,地区范围,港,奥,台同一执行。也就是说大陆和香港执行的书号规定是统一的标准。可能个别小规则有差别。香港书号在国内合法。
  
  
  大陆的小书店可以卖香港书号的图书吗?
  
  法律意义上讲,书店的经营范围许可都是一样的,无关大小。
  香港书号的图书属于香港的商品,如在大陆销售,目前的政策需经有资质的图书公司办理进出口手续,办理引进、备案,如香港的《凤凰周刊》、《福布斯》等书刊,现可以在内地公开发行。
  当前的实际情况,内地有些小书店也有销售香港书号图书的情况,这决定于书店的经营理念、图书的当地市场认可度,与政策无关。


    香港出版社的真假,可以在香港政府网站一站通上面进行查询,在香港一站通查询的时候要注意是繁体字,书号也是可以通过香港康乐署进行查询的,经过香港书号出版后,备案后的书在一年左右,也是可以在香港康乐署网站查询到该书的,中国文艺出版社就是可以在香港一站通查询到的正规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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