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常识

中国文艺出版社图书出版的方式

   中国文艺出版社出版业务主要由出版社出版计划图书、合作出版图书、自费出版图书等部分组成。其中,出版社计划图书是我社主要出版业务,年出版图书近百种。近年来,出版社推出了为学术作者、作家、科技工作者、文学爱好者服务的自费出版业务,实行作者自费出版、出版社宣传推广、代办发行、协助销售版权和一本起印、按需印刷等办法,大大降低了自费出版成本,使大部分自费出版作者收回了出版成本,有一半的自费作者已开始获得版税收入,正在筹划自费出版第二、第三本图书,从而形成了良性循环。
  
  一、计划出版
  
  本社计划图书出版实行项目负责制。每一位有发稿权的责任编辑每年的图书出版计划在年初申报,经论证通过后列入当年出版计划,由责任编辑负责组织结构书书稿编着、一二审、装帧设计、前期宣传推广策划、发行等全盘工作。
  
  选题申报:出版选题每年申报两次,为每年的3月、9月,经论证后列入出版计划的,由责任编辑与作者签订出版合同。
  
  图书编着:列入出版社计划的图书由责任编辑负责联系作者编着,进行审阅。
  
  图书稿酬:出版社计划图书实行稿费或版税制。稿费一般为每千字100元人民币,版税制为实际销售码洋的6%—10%。
  
  二、合作出版

  对于有自费出版能力、没有发行能力,但图书确实有一定市场的,可以采取合作出版的方式。书稿由出版社审定,出版社负责图书的印刷费、装帧设计费用及市场运作、发行经费等,作者负责按成本价(定价的65%0包销一定数量的图书。
  
  三、自费出版

  自费出版是作者自由度比较大的一种出版形式。中国文艺出版社随着内地出版形式的多元化发展,自2000年起推出了自费出版业务,受到了广大作者的欢迎。本社自费出版方式灵活,程序快捷,价格优惠,管理规范,目前已和国内多个地方文联、作协、文学院、社科联建立了定向合作关系,通过自费出版的有效形式,培育推出了大批文学作家和艺术家,已成为在内地最具影响、最为规范的香港出版社之一。本社热忱欢迎各地单位、个人在中国文艺出版社自费出版各类图书、学术专著、论文集、画册、小说、辞书、辞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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