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

春雨惊春清谷天



我的阅读写作
倪万俐
一、我的阅读记忆
我的童年是在执行计划生育最严苛的时期中度过的。我是家里第三个孩子,所以村干部们光临我家是家常便饭的事。大年三十,家家户户贴对联准备迎接新年了,村干部们来我家把猪圈里的猪拖走了,把父母结婚用的大木箱子和母亲最爱的缝纫机都抬走了。新年后,祖上留下的三间青瓦老屋也被一拆到底。那时我已五六岁,开始记事。我人生中最早的记忆便是那帮村干部们,爬上我家房顶,开始揭瓦,而我的奶奶,在厨房和面蒸馒头给他们吃。
那时,父亲长年累月在北京工作,往家里寄的贴补很少。母亲年轻漂亮,却体弱多病,即使这样,她仍然要完成村里分配的任务,去大河里挑淤泥,疏通河道。这是我童年最初的记忆,那时,家里没书可读。我人生中最初阅读的三本课外书,是母亲的日记本。
“笼中画眉声声啼,身入笼中不能飞。因此声声和泪诉,满腹忧愁对谁提?”我至今可以背诵母亲日记本里的诗句。那三本厚厚的笔记本,是硬壳封面,纸张泛黄,蓝色钢笔字,字迹淡化。闭上眼,还有纸张因年久带来的淡淡霉味。不仅仅有诗,还有写给父亲的家信,散文、随笔。那是我记忆里,最初的课外阅读,对我的影响很大。
到了十一二岁,我的正规课外阅读才算真正开始。第一本,便是《唐诗三百首》。那年春天,大河边的油菜花金黄,铺开来似的,从我家一直怒放到学校,其间有三四里路。我沿河而走,日出而去,日落而归,往返路上,手捧着《唐诗三百首》一篇篇诵读,一篇篇背诵。那个春天,各色的野花盛开过,留在了我的眼睛里;小草的清香飘过,刻在了我的味觉里;大河里的水,哗啦啦地流淌,淌进了我的心田;那些诗词,也深深地烙印在了我的心里,长进了我的骨髓里。
再读,是曹文轩的纯美小说。体育课上,谎称腿疼,躲在学校的长亭里读《草房子》,读《根鸟》,读《青铜葵花》。从居住的地点角度来讲,我和曹文轩是老乡,他笔下的苏北农村生活面貌,是根植在我心底的。那些河、那些路、那些芦苇荡,都在我的童年记忆里,一一走过。所以,读这些作品,书中的每一个环境描写,都在唤醒我童年对乡土情景的记忆。我感动得落泪,在睡梦里还能回到那些沟沟渠渠,触摸到那些木头味很浓的课桌。这些乡土文学,影响着我今日的文字风格,纯净、抓住生活经历、唤醒读者记忆。
姜戎的《狼图腾》,也是我阅读记忆中不可不提的一部大书。那年暑假,在异乡。傍晚,我和姐姐,还有父亲,三人出去散步。父亲带了当时家里仅有的100块钱。走在陌生的都市街头,遇见一家书店。从小到大,遇见书店,我是走不动的。于是,我径直走了进去,看见门口畅销书架上,赫然立着一本黑色封面的书——《狼图腾》。已心心念念半年的书,在他乡不期而遇,这也是人生一大幸事,富足感涌满心头。但35元的定价出售,让父亲为难不已。父亲不是舍不得给我买书,是因为这是家里最后100块钱,是我们全家当时最后的生活费,且距离下一次再发工资,不知何时。
父亲说:“我记得家里好像有这本书。”我回嘴:“爸,你骗人。家里要是有这本书我还能不晓得?”父亲没再说话,转了几圈后,走到收银台,付了款。
那个暑假,我坐在走廊里,扑在了这本书上。早上开始阅读,忘了吃午饭,再出楼梯,星星已挂在空中。那种酣畅淋漓,一气呵成的快感,至今不忘。也是从那时起,我开始了解信仰,开始了解草原文化,开始读懂狼。多年后的今天,我站在讲台上跟孩子们讲《狼图腾》,当年阅读时的激情瞬间回来了,那是播撒在根底的肥料,它融进了我的血液里,于不经意间就流露了出来。
之后,《巴黎圣母院》《卡夫卡小说集》《老人与海》《红楼梦》《朱自清散文集》《鲁迅全集》,它们一一与我相见。
记忆里,童年时期的我极少读杂志,至今仍是。从小,我读书就不快,甚至很慢,但养成了精读、深读的习惯,对今天的我益处甚大。我宁可读泰戈尔的一首诗,也不愿意读几十本杂志、几十份报纸。我相信经典文学作品的力量和影响力是无穷大的,每一本书背后都是一个人毕生乃至几代人几世的经验和智慧,这些是真正的畅销书,值得我读一生。
我很庆幸我的童年和少年时期,遇到了这些好书,更庆幸自己很早就培养了深入阅读的好习惯,它们融进了我的血液和骨髓里,我的情感和观念被它的大手牵着,在人生这条路上,朝着正确的方向走去。
 
二、作文便是做人
我教语文,最喜欢教名著导读、现当代散文阅读,当然还有写作。喜欢教,不等于好教。孩子最怕的是写作文,这也是我教学过程中做最多思考的环节。
语文不好学。学好语文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它没有既定不变的公式,没有统一的模板,更没有“十节课成就写作高手”的宝典。语文是生活,生活处处学语文。日出东方西方落,夏来炎热冬来寒。这些都是生命的本源,它是根基、是命脉。因此,要热爱生活,热爱自然,热爱身边的人。
文学就是人学,作文就是做人。单丝不成线,孤木不成林,人不是独立存在的。关注人,思考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国家的关系,它们是写作的源泉。人性的真善美、自然的春华秋实、社会和国家这个大家庭,与我们息息相关。
我们常说“一切景语皆情语”,环境本无所谓好,无所谓坏,它是由看者的心情决定的。王国维说:“有我之境,以我观物,故物皆着我之色彩。”意思是说“我在哪里,就会用我自己的眼睛去看周围的环境,所以环境自然就赋予了我的感情色彩。”
一个人笔下的文字是积极、乐观、向上的,就能给读者带来美的愉悦之感,因为他的世界里本身就有这些美好的正能量;而一篇文章字里行间充斥着灰暗、怨声载道、愤世嫉俗,那么他的生活里日日都与这些打交道。
《骆驼祥子》里,老舍塑造了祥子这个典型人物形象。祥子作为一个破产农民,他刚来到北平拉车时,眼里所看到的环境是热闹、积极向上的;而当他经历三起三落,理想一次次破灭后,他再看眼前的环境,都是灰暗、肮脏、丑陋的,那时的祥子,已经从最初的有为青年,变成了一个惰性十足、出卖恩人的寄生虫。由此观之,文学不就是人学,作文不就是做人么?字里行间都在关注人、思考人、写人、写给人看。
我之所以说作文难教,是因为要教人们做人。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培养一个人,要用百年时间。我们一辈子都在学习做人,活到老学到老。那为何还要急于求成,希望短期速成自己的写作水平呢?我写过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同行》。那些年,那些文字,那些思考,如今再翻阅,会宛然一笑,觉得当初的自己幼稚。人是在不断进步的,我们永远不会对昨天的自己满意。因此,我们无需苛责昨天的自己写下了怎样的文字,做了怎样的思考判定。只要在落笔的那一刻,自己是真实的,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便做到了写作上的“我手写我心”了。
 作文,是要培养孩子会创作,会写作。然,如今“填表格式的模板写作”虽然能让孩子在短期内做到从无到有,但从长远的为人之道角度来看,百害而无一利。文品即人品,这样的文章,如何见其人品?与其求取某个作文模板,还不如踏踏实实深入完整阅读几本好书,不如诵读几篇名家经典散文,不如用心去感受生活,和生活做个亲密交谈。放下目的,关注过程,自然水到渠成。
文学是活在每个人心中的,它是你我的为人之学。我们读一本书,读到某一处,会情不自禁地微笑,因为我们从中读到了自我的生命状态;或者说,作者写出了我的所思所想,我们有了共鸣。这样的文章,关心了人,我们会一读再读,读一辈子。写作不是模板和框架组成的文字堆砌,是爱人、写人、关心人的真情实感。那些技法、那些手段,我们试着放一放,返璞归真,慢下来,和身边的人说一会话,倾听一个人心底深处的秘密如莲花般慢慢开放。
 
三、没有阅读,谈何写作
不会阅读,别想写好作文。阅读是写作的根基,阅读为写作铺展道路。这是我对阅读和写作之间关系的理解。
常有家长问我:“老师,我们家孩子能不能单独学习一下写作?”我果断拒绝了。并非我无人情味,相反,是因为我要对孩子负责任。“君子性非异也,善假于物也。”没有任何一个在写作能力上有优势的人脱离了阅读的根。他们的笔下能生花,并非从娘胎里带来的,无一例外是要通过阅读优秀作品,培养语感、积累字词,从中有所思、有所悟、有所得,最终为自己搭建精神的小屋提供砖瓦。
每次坐下来批阅作文,我既欣悦又心有余悸。几十本作文,一本一本地阅读、圈点、修正、写评语,要花上至少两天时间。两天下来,要迅速切换成不同的角色进入不同的作者世界,又是一件人格分裂的事,且劳苦收效还甚微。一篇文章几十个错别字,十来条语病,前言不搭后语,段落间没有层次与关联,文不对题,声画两张皮,主旨立意浅等等,是学生作文中常见的问题。与其在这个环节师生间互相折磨、浪费时间,还不如釜底抽薪,从根源上解决问题——正确阅读。
阅读,不可泛泛而读,须完整阅读,深度思考,大声朗读,批注摘录,牵引生活。
阅读课,占据了我教学任务的50%至60%。写作,“讲”和“评”各占一半,“写”在课下独立完成,给孩子足够时间。任何一篇作文从开题精讲,到写完大声朗读,再到老师逐句通读点评,都很重要,若没有这些重要环节,前面所做的事都将事倍功半。当然,这是写作的大话题了,以后再细谈。
阅读课要讲得好,首先对老师是一个高要求。很多老师甚至学生和家长都这么以为,只要把文章里的生字词查出来,把词句搞明白,把文章脉络、主旨、情感讲清楚,就算完成了阅读教学。其实不然,在教学要求上,这只能算完成了案头准备,这是狭义备课。好的阅读课,还应该关注文章与学生间的距离。也就是说,文章是否对学生当下的生活产生哲思美。这是我所理解的广义备课,这对教阅读的老师要求不低。
如今,大量的阅读课,都有统一标准化的教案和PPT,授课老师的讲稿都有全文。开场第一句说什么,下课时最后一句说什么,每一句话都写得规规范范。这就值得反思了!学生是灵动的生命,课堂上他们随时都在思考,老师要根据学生的思考和回答做此时此刻的引导,而不是按照教案上的答案束缚孩子的理解和想象。诚然,这样的阅读课从考试得分角度看会立竿见影,但从学生是否能自己独立自主阅读并做理解角度看,就很难说了。老师在有教学案和PPT的基础下,更应该自我发现生活的智慧,理解生活的哲学,感悟生活的艺术,从而在阅读课中随着作品一起传递给学生,做到知行合一。“知”是指知识本身,“行”是指由知识所带来的对人的生活的启迪。
好的阅读课老师,应该有一个最高目标,那就是努力培养孩子可以不需要老师教,自己独立完整阅读、深度思考,等到孩子长成了,自主阅读吸收素养。这些素养,可以陪伴他们一生。到那时,这个老师才可以真正地欣慰和自豪,而不是当下一时的所得。
怎么样培养孩子这种阅读素养呢?这需要老师一边用心教阅读课,一边坚持给孩子夯实基础。夯实基础的方法就是让孩子成为主体。让孩子成为主体的意思是说,无论是课堂还是课后学习,学生都应该主动阅读思考,而不是老师进行填鸭。课堂不能成为老师表演的舞台,老师不能滔滔不绝地说一节课,要引导孩子思考并回答问题,启发孩子自我感悟,把课堂多分一点给学生。
其次,学生课后阅读也应该保质保量。我带着孩子们读《红

星照耀中国》,还没开始上课,一个孩子就说:“老师,我读完了!”那副沾沾自喜的样子,我至今记得,孩子身后的爸妈也跟着高兴。我没乐,叫孩子把书拿出来给我看看。翻开孩子的书发现,书上干干净净,没有任何阅读痕迹。这时候,我是担忧的,走马观花式的阅读,是我不赞成的。这样的名著,是要求精读且做批注和知识梳理的,只用眼睛看一遍,只掌握了故事情节是远远不够的。小而言之是一本《红星照耀中国》没读好,大而言之是读书习惯和方法没培养好,将来要是以这种方法读别的书,是要吃一辈子亏的。因此,务必要培养孩子完整阅读、深度思考的能力,阅读时要在书上做批注,把重要信息摘录在笔记本上,学会把厚书读薄。若是选择其中精彩部分大声朗读,再写一点读后感,牵引生活,那就更好地理解了作品。长此以往,每读一篇好文章,每读一本好书,转化为自己的东西就会越来越多,积淀越来越丰厚,“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这种不会写作的烦恼也就消除了。
阅读是写作的基石,老师引导学生会阅读,学生能自主深度阅读,作文才能写得好。这个时候,老师再讲作文,学生便能触类旁通,由题联想到文章;老师再批阅作文,也能少受点折磨,最终受益的便是学生了。
 
四、写作这件小事
说到“写作”,大多数人都害怕这个词,茶壶煮饺子——倒不出。
写作没有那么高深,它非常接地气,它活在烟火里,它就是生活。
春花秋月,你拍了美照,发在朋友圈,配上几行文字,那不就是一段好词好句吗?
跟孩子讲了一大堆道理,若梳理成文字,那不就是一篇哲理美文吗?
读一篇文章,你会解答出对应的思考题,那不就是你的品读、你的读后感么?
所以,“写作”不是高高在上、遥不可及的事,它就是我们日常的每一件小事。
我行常带经,至少会带一个笔记本,最次也要保证手机备忘录可以随时记录。
我爱坐车,爱坐公交车,爱行走,爱慢慢走。这个过程,是我最想写字的时候。因此,我的手机备忘录和笔记本上,断断续续写了很多文字。这些文字,组合起来,是我最真实的生活,每每读来,令我动容。
今年春天,我常去河边。早晨去一次,傍晚去一次。在河边读书、写字。春去夏来,不知不觉,已写了许多诗文。我把它们整理出来,修改完善,成了我与时光共度的最好见证。
这些文字,最短的只有几句话组成。如短诗《河边的疑问》:
/一颗种子,有多少梦想?/一条古街,有多少双脚印?/一段佳话,被多少人传颂?/一棵树,遇见多少鸟雀?/一个人,有多少喜怒哀乐?/一尊佛,爱过多少众生?/
这段文字,简简单单,却是平常日子里的思考。
因此,要写作,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想,并非难事,难就难在,怎么写,这就需要技法了。
比如,你写了一句:“爸爸下班后,回到家就躺在沙发上。”这是你心里想要表达的,很简单。但是,若改为:“爸爸每次一下班,回到家就瘫在沙发上。”这就比前者要打动人得多,给读者留下的想象空间也更多。“每次”交代这是常规现象,作者已经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一”字,紧承爸爸到家前的行为,交代了他到家并无第二件事,直接瘫在沙发上;“瘫”字更是生动活泼,巧用动词,将爸爸下班后到家疲惫的状态具像化。无需更多言语解释,一个“瘫”字就让读者明白爸爸白天工作的辛苦。
“每次”“一”“瘫”,这些字词,用得极好。这就是最简单的技法,从提炼好字、好词开始,字词是语文学习和写作的根基。
写作是一件小事,但也是一件严正的事。小是因为每个人都可以我手写我心,小到一蔬一饭、一鼎一镬都值得写,它在普通人的普通生活中;说它是严正的事,是需要注意表达方式和表现手法,还有结构,需要用心写,得把读者放在心上。
拿起笔,随时记录。从发一条朋友圈状态开始,字斟句酌。多读多思多写,日积月累,便会有基本技法和感悟。到那时,便可没有束缚,真正做到我手写我心。
 
               二零一九年五月一日
于常州世茂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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